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在纠纷调解中的作用,近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选聘宣城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的通知》,启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
本次选聘,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审查确定、公示等环节,把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或群众工作经验的,具有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从业经历等优秀人才和退休人员吸纳到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确定聘任后,统一为调解员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或者续聘。(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