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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现场对账解租赁建材纠纷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1-17 15:30:56

“来的时候没抱什么希望的,哪想到法官真的化解了这么麻烦的案件,感谢你们!”11月15日,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获悉,该庭法官顺利化解一起时间跨度长、账目不清、争议较大且原、被告双方相互赌气、矛盾尖锐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系钢模租赁公司,与被告某架业公司自2017年起签订有租赁合同,长期为被告的工地提供钢管、扣件等租赁服务。其间,被告支付了一部分租金,尚有300余万元租金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全部租金及返还租赁物。

案件受理后,泉山法庭的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到庭对账、调解。因租赁的时间跨度长达五年,涉及的票据数量多且包含三个工地,实际使用人并不明确。庭前会议中,原、被告双方协商未果后,互相不认可对方意见,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方即当庭增加诉讼请求并申请保全,为避免矛盾激化,无谓的牵扯精力,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将择期前往六安某架业公司进行现场对账。

确定时间后,当天一大早,泉山法庭干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驱车前往六安市。在被告公司的办公室,立即组织双方会计对租赁单据一一核对,按照租赁工地的不同分类统计,对签字有异议的单据再次核实并就疫情影响和春节期间的停工合理确定扣除时间,确定了租金数额。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2点30分,承办法官考虑租金已经明确,后续给付和返还租赁物有很大协商的可能性,顾不上吃午饭,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以住宅或商铺抵偿租金进行明确,并对具体抵付金额、税费承担、开票事宜等双方争执不下的要点,耐心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调解中,双方从各执一词、相互指责和埋怨,甚至争吵、毁诺到逐渐静下心来,实事求是,分别作出让步和谅解,最终在下午3点,经过近4个小时的磋商,双方签字盖章,握手言和。

调解结束后,干警对原、被告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就引起本案纠纷的合同接收人处空白、单据未盖项目章、变更使用地点未书面留痕等细节予以引导注意。(刘猛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