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加班加点执行,在短短一个月之内,就把精神赔偿金汇入我的账户,并促使被执行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解决了困扰我很久的问题,使我备感温暖。”11月10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封当事人何某送来的感谢信。
据悉,何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宣城市区某小区的一处房屋归何某所有,张某协助何某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且张某给付何某损害赔偿共计5万元等。然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何某遂于10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何某因受婚姻感情问题影响致患抑郁症的情况后,执行干警遂一边悉心地对其进行情绪疏导,一边想方设法加快执行速度促进申请人权益得以兑现。因张某远在外地,且与何某矛盾较深、不愿见面协商解决问题,执行干警遂多次分头沟通了解双方需求,积极化解执行障碍。最终被执行人同意积极履行义务,于10月22日将5万元赔偿金打至申请人何某账户,并于11月1日协助何某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人何某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李巡 记者 吴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