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因疫情无法到场的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2022年2月,原告杨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与被告范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造成杨某人伤车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范某负本次事故全责,原告无责。因疫情原因参保保险公司未能到场,本案遂改为线上调解。调解中,在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析本案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从解决矛盾纠纷的平衡点和切入点入手,耐心进行调解。经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范某及参保保险公司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原告杨某撤诉,在保险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3天内赔付杨某各项赔偿款共计32000元,案件顺利结案。
在常态疫情防控形势下,旌德法院采用线上“云调解”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章蓉蓉 记者 梅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