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牵手法律援助建立对接工作机制。
该区拓宽援助范围。将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拟适用缓刑的罪犯纳入法律援助人员范围,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认同感。目前已为4名拟缓刑人员,1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畅通服务渠道。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由司法所指导社区矫正对象收集申请材料,初审后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审查受理时间缩短为三日。
在此基础上,加强法治宣传。发挥法律援助公民法治素质教育优势,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结合法援个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他们融入社会筑牢基础。此外,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