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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1-11 14:17:01

郎溪讯 “感谢司法所的同志耐心帮我们调解,以后我们也要多学习法律、遇到事情通过法律来解决。”2022年12月28日,在郎溪县建平司法所,农民工李某拿到调解协议后激动地说。

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等人从2013年9月起就被某用人单位聘用从事保安工作至今,因用人单位管理体制发生变化,解聘了李某等人。被解聘的工人认为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突然提出解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可用人单位不置可否,双方发生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安抚好大家情绪后,当即电话联系了用人单位,表达了工人们的诉求。起初用人单位负责人因不愿意在衔接的公司上班为由,表示不愿意调解此事,工作人员详细向其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并明确告知,此次被解聘人员均符合此条情形,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沟通,用人单位最终同意见面调解。双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了支付协议,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农民工经济补偿金9030余元,其他保安按照年限进行补偿,共计补偿29641元。至此,又一场劳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我们不仅仅是化解一起矛盾,我们更要在这个过程中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树立遇事找法的意识。”建平司法所所长说道。(黄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