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施行。2月28日,亳州市公安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城区魏武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介绍《条例》中的各自管理职责和工作措施。(记者 常振龙 通讯员 侯大伟 摄)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3月1日施行。2月28日,亳州市公安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城区魏武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介绍《条例》中的各自管理职责和工作措施。(记者 常振龙 通讯员 侯大伟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