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府检联动”工作要求,深化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公益诉讼协同保护合力,近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渭桥乡人民政府在横江渭渠河段开展增殖放流。此次活动共放流草鱼、鲢鱼等鱼类700余斤。
自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休宁县检察院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增殖放流6次,投放鱼苗累计100余万尾,充分发挥了渔业资源在改善水域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新安江流域水质更加清澈、生态更加平衡,也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环保意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休宁县检察院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抓手,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达到“1+1>2”的效果,为守护休宁县绿水青山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