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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设备安装引纠纷 法官实地走访促和解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4-11 15:23:48

屋顶出租给新能源公司安装光伏板,不料安装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屋顶,由此出租方和新能源公司发生纠纷。3月23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法庭经过多次现场勘查、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6月22日,被告叶某响应国家号召,与原告某新能源公司签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房屋屋顶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公司租赁叶某的屋顶,在其屋顶上建设居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不料,原告公司在施工安装的过程中,意外损坏叶某房顶,导致出现开裂、漏水等现象。之后,因原告公司与叶某维修屋顶一事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叶某拒绝原告公司继续安装设备,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原告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叶某返还设备、支付违约金6万余元。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叶某得知自己成了被告,情绪激动,认为“原告公司把自家房顶打了六七个洞,都没有负责,反而要赔偿违约金,不公平”。经过沟通,承办法官得知原告公司在将其屋顶打漏后,并没有派人上门协商维修事宜,所以叶某才会有此抱怨。了解了案件的症结所在,为尽快解决双方的矛盾,当天下午,承办法官通知原告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叶某家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屋顶确实有渗水现象。双方对维修屋顶的标准、材质、厚度产生分歧,始终无法协商一致。

近日,在庭审中,原告公司称因叶某违约导致光伏设备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要求叶某赔偿前期投入的费用,但叶某却不予认可,认为自己也遭受了损失,双方各持己见。为同时解决原被告的问题,承办法官提出,漏雨修补费用由原告公司承担,待维修好后合同继续履行。原被告均表示认可,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公司自愿赔偿叶某24000元用于修缮房屋,修缮完成后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至此,该案纠纷圆满解决。(记者 唐欢 通讯员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