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户为图方便,随手向马路边的雨水井倾倒污水,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看似小事,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近日,在合肥市瑶海区,就有一商户因此收到了罚单。
4月13日上午,瑶海区城管局三里街街道城管中队执法队员日常巡查至临淮路时,发现有商户正在门前乱倒污水残渣,餐厨污水肆意横流,最终流向了路边的雨水井里,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拍摄取证。
经了解,该商户在临淮路经营了一家早餐店,为图方便多次将污水随意倾倒在雨水井里,倾倒的污水散发着阵阵恶臭,不仅影响着市容市貌,也对行人的通行造成影响。城管执法队员当即现场下达《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该店铺负责人到城管中队接受询问调查。
当日下午,当事人张某某来队配合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出示了现场证据照片及视频,并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应处以200元罚款。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证据,张某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为图方便直接把污水倒进雨水井。随后,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依法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将雨水井当成垃圾桶,这些污水如果被输送到河流里,可能会严重破坏城市的地表水环境。”三里街街道城管中队副中队长盛晓勇介绍,雨水井通过雨水篦子收集路面雨水,经过管道,收集的雨水最终汇入河流,乱倒污水,不仅产生异味,滋生细菌,影响市容市貌,漂浮着油污的污水会通过雨水井管排入河道,造成井管淤积堵塞,可能影响到城市排水系统运行,甚至破坏地表水生态环境。
瑶海城管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包括公共场所乱倒污水在内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商户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解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