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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刑期刚过 男子再次醉驾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5-10 16:32:17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而有些人却屡教不改,贪杯酗酒,在醉酒驾驶被判刑后,不仅不吸取教训,还继续以身试法,最终再次因醉酒驾驶而锒铛入狱。4月25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喻某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8月13日20时许,被告人喻某在定远县炉桥镇年东村饮酒后无证驾驶轿车去往炉桥镇,行驶途中被定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查获,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属醉酒驾驶。案发后,喻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12月,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喻某被定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另查明,被告人喻某曾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5月被广东省东莞市某基层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喻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