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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双碳”目标
来源:陈志华 阅读量:10000 2023-05-16 14:33:21

5月10日上午,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金陵,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成瑛等一行人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就如何更好实现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交流建立“碳汇协作机制”,开展座谈会。

会上,党组成员刘成瑛表示,以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一种全新尝试和探索,也是实现“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旌德县的森林覆盖率为69.2%,碳汇储量较为丰富,2022年6月13日,最高法《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肯定了当事人可以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与各地实践共同证明,在司法办案中引入碳汇替代修复方式,将碳汇计量引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评估,让生态损害赔偿金真正的转化为绿水青山的“养料”。

两地检察院共同探索建立“异地碳汇认购协作机制”,可以做到优势互补。将旌德县的碳汇资源带出去符合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发展要求,也真正的将旌德的“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

参加此次座谈的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黄小春表示,旌德作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创新基地,森林覆盖率高,自然资源丰富,此次交流座谈会一起探讨“异地认购碳汇的协作模式”有助于溧水区院更快更好的贯彻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业务的办案力度,更快做到案结事了,对节约司法资源都大有裨益。此次交流座谈会,有助于两院取长补短,固强补弱。(陈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