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工作人员的政策解释,乡、村干部及‘五老’人员的评议,压在我心头的疙瘩解开啦。我同意退还弟媳家3.6亩耕地。”近日,太和县赵集乡东城村耿某在信访事项听证会上表示。
王某某反映,因全家长期外出,家中3.6亩土地交给父亲耕种。1994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在本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其大哥耿某把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村委会多次调解耿某不同意退还土地。接到王某某的诉求后,信访办找其大哥耿某了解情况。耿某认为多年来照顾父母,其耕地是父亲交给本人的,弟弟未尽赡养义务,2000年,弟媳全家户口迁出,不应该享有土地承包权。面对两家的诉说,信访办组织双方当事人、乡、村包点干部和“五老”人员进行听证,还邀请县农业农村局专家“会诊”。从法律角度,工作人员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法给予政策、法律宣讲,参与人员给予评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化解耿某思想疙瘩,同意3.6亩土地变更弟媳名下,并现场签订了化解协议。(李梅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