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滁州市多措并举不断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司法行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协作和沟通,形成共同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与公安机关“三联合”,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实现“信息联合”。在办理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时提前介入,实现信息共享。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立即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实现“手段联合”。充分发挥各自在案情研判、技侦手段、预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有效化解了孤军作战、调查取证困难的壁垒。实现“法规联合”。不定期召开行刑衔接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案件检验认定、定性裁量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双向衔接、双赢共赢”良好局面更加凸显。
与检察机关“五衔接”,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确立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专业技术人员支持配合”“经常性联络会商会议”“执法信息共享”“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五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打造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共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相互促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
与审判机关“勤磋商”,涉刑思维及方式法治化。2022年以来,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的移送标准、依法不予起诉案件启动行政处罚初始资料调取、涉及民事诉讼的行政案件办理、涉诉行政案件判决后的处理以及知识产权行政调解案件的司法确认等方面,加强与各级法院的磋商,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的法治化,取得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