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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破解土地无人复垦难题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6-28 16:03:00

“去年12月我们去的时候,涉案地块上堆放着大量建筑材料,还建有多间钢构房。今年5月份我们再去的时候,地面上所有东西都已清除,并恢复了耕地的原有状态。”6月13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芳在谈起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耕地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时,这样说道。

2016年至2018年,北京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分别承建了怀远县的多个施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占用耕地3.4公顷用于石料堆场和搅拌站建设等,其中占用榴城镇4个地块共计1.9公顷、唐集镇1个地块0.22公顷、陈集镇1个地块0.56公顷、荆山镇1个地块0.72公顷。

2022年12月,怀远县检察院在“耕地保护专项公益诉讼监督行动”中发现该案线索。此前,县政府先后三次督办并召开专题推进会,但始终难以形成推动问题整改合力。2022年12月20日,怀远县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后查明,因行政机关之间衔接不畅、查找不到侵占人、属地政府配合不到位等原因,致使非法占用的土地未能有效整改,损害国家利益。

2022年12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怀远县检察院分别向怀远县榴城、唐集等4个属地人民政府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各自依法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加强巡查巡控,采取措施制止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做好耕地复垦相关工作。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组织土地复垦等耕地保护工作。今年1月11日和2月23日,荆山镇政府和陈集镇政府分别作出书面回复,称已经完成土地复垦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唐集镇0.22公顷一般耕地已转为建设用地,仅榴城镇尚有一处0.2896公顷耕地未复垦。

因榴城镇政府未依法履行耕地保护职责,3月2日,怀远县检察院以榴城镇政府为被告,根据异地管辖相关规定,依法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依法履行耕地保护职责,采取措施制止非法占用行为,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案件审理期间,榴城镇政府积极履职,依法处置非法占用耕地,恢复耕地原有状态,书面报告相关整改情况。怀远县检察院组织主管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听证会,一致认为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被占用耕地恢复耕种条件,可以建议法院终结诉讼。鉴于检察公益诉讼目的全部实现,5月26日,蚌山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裁定本案终结诉讼。

对于该案的典型意义,省检察院认为,耕地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基,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检察机关办理非法占用耕地公益诉讼案件,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之诉的制度优势,采取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起诉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破解耕地执法监管职责交叉、衔接不畅、久拖不决等问题,推动协同整治。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办案活动,检察公益诉讼目的全部实现的,可以建议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