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位高级工程师,退休后开始每月领取养老金。最近,一家公司提出聘用我,我满口答应。我入职后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公司则表示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资格,双方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我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读者:蒋京语
蒋京语读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已不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本案中,你退休后接受其他公司聘用,双方之间建立的只是劳务关系,因此就不存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相应地,在聘用期间,也无法享受劳动法规定的社保权、最低工资权、经济补偿权、带薪年休假权等。
但是,你可以要求与聘用单位签订一份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限,以及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报酬、医疗、劳动待遇、违约责任等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