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亳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衔接,该院与市委宣传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协调联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支持和保障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推深做实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刚性,持续深化“一改两为”,维护全市良好政治生态和法治生态。
《意见》强调,要积极提供法律监督线索,加大法律监督办案力度,为法律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为舆论监督提供法治保障。新闻单位应当遵从新闻传播规律和法律监督工作规律,全面客观准确报道法律监督典型案(事)例,讲好先进检察人物鲜活故事,促进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理解检察工作,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公信力。检察机关干警应积极应邀参加新闻单位有关法治节目,共同讲好检察法治故事。
《意见》要求,要建立议事协调机制,要加强常态化沟通,要注重形成合力。检察机关应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更应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意识,巩固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机制,善待善用新闻媒体。新闻单位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监督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形成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生动局面。(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