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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检察:擦亮生态底色 守护一江清水
来源:吴阳 阅读量:10000 2023-07-20 15:32:48

新安江,一条皖浙两省人民的母亲河,勾勒着百里画廊的秀丽壮美,滋养了千年徽州的钟灵毓秀。近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主动作为,打好生态保护“组合拳”,为“一江碧水出新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协同发力,提高保护效率。落实“办案一体化”要求,成立生态检察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生态环境类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方式,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休宁县鹤城乡樟源里村设立“新安源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综合治理效能,助推新安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

多元共治,提升治理效率。聚焦流域生态环境,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批捕案件531件,起诉501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9件,起诉167件,督促关停沿岸砂石加工场4家、养殖场9家,治理恢复污染水源地14处,向破坏生态环境企业和个人索赔生态修复资金199.82万元,复绿林木154.3亩,放流鱼苗102.28万尾。

加强协调,优化办案能力。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实现“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覆盖,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宣传联动、业务培训五项机制。2021年,与河长办组织召开新安江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2023年,与林业局签署《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赔偿”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

跨区携手 形成保护合力。为更好地保护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黄山、宣城、池州市三地检察机关聚焦皖南地区的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森林公园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开展“服务保障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检察活动,黄山、杭州两地检察机关共同签订《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在这一协作机制下,歙县、淳安两地检察机关建立“新安江·千岛湖”一体化博湖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双方联合开展新安江流域污染防治专项监督行动,为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大宣传 凝聚保护共识。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工作联系点等前哨作用,将保护新安江理念向社会延伸。借助“益心为公”云平台,组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在内150多人志愿队伍,依托与全国人大代表“姚顺武综治工作室”紧密配合,诚邀“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新安江巡河、增殖放流等活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助推新安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治理。

上善若水利万物,新安一江碧水谱新篇。黄山市检察机关将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高水平做细生态保护,高质量服务“两山转化”,高标准助力绿色发展,努力为“一江清水”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两岸青山”成为皖浙人民的“幸福靠山”贡献更大检察力量,让那一抹鲜亮绿色成为新安江畔最动人的“幸福色”。(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