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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入求职陷阱 法院调解维权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07-26 09:15:50

“还剩1.4万元未退,另外对方已支付的代理费5000元我也同意退还。”7月11日,经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被告李某终于同意返还原告王某支付的钱款和“代理费用”,一起委托他人“介绍工作”的纠纷就此平息。

2022年6月,原被告通过网络相识。被告称自己“有渠道”可以帮助原告进入某公司工作,同年7月1日,原被告签署了一份“委托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委托被告办理工作事宜,被告承诺三个月内办理完成,完成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2.5万元。转眼间到了约定期限,被告却没有如约帮助原告成功办理工作事宜。原告开始催促被告退款,被告一再表示其会退款,但是迟迟未退。最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清楚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在法官的解释和劝说下被告同意退钱,并与原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扣除已归还的6000元,被告将于7月30日前退还原告剩余款项1.9万元。(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陈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