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婷:本院受理原告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审直播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陶来虎:本院受理原告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陶来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五松法庭(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人民大道121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肖亮:本院受理原告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肖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五松法庭(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人民大道121号)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安徽易贸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品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万银财、徐建强、付红梅:本院受理的原告史瑞月与被告安徽易贸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品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万银财、徐建强、付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徐肖: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林与被告徐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高东芹: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迎港与被告高东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盛大富: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国勇与被告盛大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定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孙先勤:本院受理的原告商顶与被告孙先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程丽春:本院受理的原告周阳与被告程丽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李友林:本院受理原告徐晓文与被告李友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11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上海贸幻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合美室内装潢配套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贸幻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 2023)皖0103民初63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上海贸幻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合美室内装潢配套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驳回原告上海合美室内装潢配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韩宪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杨与被告韩宪丽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9月20日8: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吴静:本院受理的原告董永玉与被告王爱民、吴静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9月20日9:2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四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黄庆丽、王辉: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广琴、张敬夫与被告合肥四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黄庆丽、王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9月20日10:0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合肥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康隆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9月20日14: 3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安徽亚轩创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合肥王氏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亚轩创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诉状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9月20日8: 5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安徽天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皖A86559,车主:杨国民,身份证号340123196908182779,遗失合肥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合同,编号(3401001164)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