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奋力推深做实各项工作,确保试点行稳致远。
强化制度建设。总结其他地区试点经验,印发《南谯区“村居社区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南谯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同乐街道花园社区、龙蟠街道陡岗社区、腰铺镇梅铺社区、施集镇井楠村等4个村居(社区)为试点,积极对接皖东公证处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全面部署推进试点工作任务。
优化服务内容。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1名“宣传员”、1-2名公证员,每个村居(社区)配备1名“联络员”,形成“三员”联动,深入实施公证人员、公证宣传、公证服务进村居社区三项行动,重点聚焦服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居(村)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三类对象,全面履行公证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公证援助等五项职责,全面推进“村居社区公证员”工作任务。
提升业务能力。多次邀请滁州市皖东公证处的公证员前往银花街道、乌衣镇柯湖村等村居(社区)开展公证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升村、社区公证服务水平。(陈宏锦 许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