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一起精神患者离婚纠纷的案件。
2022年底,刘女士在其母亲张女士的陪同下来到谢家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据了解,刘女士于2013年初经人介绍和薛某相识,同年年底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刘女士就因婆媳矛盾及情感刺激,开始精神失常的病症。2020年4月8日淮南市谢家集区残疾人联合会向刘女士发放了残疾人证,载明刘女士为精神残疾二级。自刘女士精神失常以来,丈夫薛某对其一直未尽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刘女士为和薛某离婚,特来法援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区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审查后认为刘女士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受理了刘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本案。承办律师对案件情况综合分析后认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刘女士目前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应先向人民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再由监护人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刘女士和其母亲张女士同意了承办律师的主张。2023年初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根据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被申请人刘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张女士为其监护人。近日,据了解张女士代刘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刘女士和薛某已调解离婚。
现实生活中存在包含精神病人、痴呆症老年人、植物人等不能正确表达自身意志的特殊群体,他们因患有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援助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保障了这类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李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