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本院根据张海先的申请,于2023年8月1日裁定受理六安市叶集区依生缘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皖1504破5号,并于2023年8月3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六安市叶集区依生缘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六安市叶集区依生缘家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3日前,尽快向六安市叶集区依生缘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联系人:段元光1800564400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六安市叶集区依生缘家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六安市叶集区依生缘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3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三日
公 告
本院根据霍邱县益康油脂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2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皖1504破6号,并于2023年8月3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霍邱县益康油脂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霍邱县益康油脂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4日前,尽快向霍邱县益康油脂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联系人:段元光1800564400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霍邱县益康油脂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霍邱县益康油脂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四日
公 告
本院根据安徽新捷丰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2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皖1504破7号,并于2023年8月3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安徽新捷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安徽新捷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4日前,尽快向安徽新捷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联系人:段元光1800564400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新捷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徽新捷丰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四日
公 告
本院根据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2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皖1504破8号,并于2023年8月3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4日前,尽快向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联系人:段元光1800564400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霍邱县昌盛数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4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四日
公 告
本院根据霍邱县家家福纳米复合防实木门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8月2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皖1504破9号,并于2023年8月3日指定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为霍邱县家家福纳米复合防实木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本院决定适用简化程序审理本案。霍邱县家家福纳米复合防实木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4日前,尽快向霍邱县家家福纳米复合防实木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联系人:段元光1800564400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霍邱县家家福纳米复合防实木门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霍邱县家家福纳米复合防实木门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9月4日上午11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四日
公 告
本院于2023年8月7日作出(2023)皖1502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六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六安鹏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2023)皖1502破6号。本院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程序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南》的规定,对本案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六安鹏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9日前,向六安鹏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37000;联系人:张世富,联系电话:18156812659)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六安鹏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六安鹏诚医药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9:00在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1066号英锐律师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八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临泉县秀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15日将其对您所持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优先受偿权、诉讼成本、律师费等权利)依法转让给了青岛四季花香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四季花香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日将上述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联合创智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上债务请您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青岛联合创智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四季花香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联合创智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遗失声明
唐传凯遗失郎溪县人民法院工作证(皖P20150701)、执行公务证(编号34130270),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