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从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获悉,该局聚焦涉江涉运矫正对象生活难、就业难、监管难的“三难”现状,通过立项调研、多方论证,在全省率先建立涉江涉运社矫对象监管机制,有效保障涉江涉运社矫对象的基本生计。
宣州区水资源丰富,其中水阳江是长江一级支流,为区内第一大河流。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依江为生,以江运维持家中生计。但是受限于江运作业距离远、范围广、周期长,教育帮扶、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开展,隐含着脱管漏管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涉江涉运社区矫正对象,大多以长江船舶运输为主要谋生手段,外出跑船成为他们最迫切的需求,也是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的关键。
唐某是宣州区水阳镇的老船长,以在长江流域船运为生,因犯非法采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目前在宣州区接受社区矫正。唐某被实施社区矫正后,根据法律规定,唐某只能在宣州区范围内活动,跑船搞运输受到了限制,经济来源一下子就断掉了,没有了收入,剩下几百万元的船贷压得唐某喘不过来气。
针对类似唐某涉江涉运矫正对象的生活难、就业难、监管难题,宣州区司法局通过前期归集的数据作为参考佐证,对涉江涉运社矫对象的外出审批事项接收申请、外出活动、江域监管、完成销假等各个环节进行多次商讨,厘清核心问题,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化规定,确保涉江涉运社矫对象外出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环相扣、严丝合缝。目前,该局已遴选8名日常表现较好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涉江涉运试点工作。(通讯员 戴振华 记者 梅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