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有想到,要了两年多都没拿到的钱,你们不到一个星期就帮我执行到位了,太感谢你们了!”9月4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来自千里之外山东省威海市申请人金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2020年7月,家住定远县的金某在山东省德州市承包了某建筑公司的外墙保温施工工程,随后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同在一个项目的同乡好友谭某,谭某随后安排工人刘某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当月,金某将工程款通过微信支付给了谭某。第二年年初,刘某来到工程项目部,说谭某一直未支付其工程款。金某考虑到刘某上门讨要工程款对项目影响不好,经协商,由其垫付工程款1万元,刘某出具收款证明。随后,联系不上谭某的金某将其诉至法院。此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谭某于2023年5月1日前一次性返还金某不当得利款1万元。然而,谭某并未履约,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该案义务,谭某依旧不以为然,以承建工程、资金困难为由试图拖延履行。经查控,该院发现谭某在某银行的账户有一笔足以履行本案的款项进账,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对该账户采取划拨措施,成功将案款划拨至法院账户,并将执行款发放至申请人金某账户内。至此,该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得以高效执结。(通讯员 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