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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深渡法庭以“三变”化解家事纠纷
来源:汪朝亮 阅读量:10000 2023-10-08 16:55:46

家是最小国,家事无小事。今年以来,歙县法院深渡法庭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以精心搭建的“家事小屋”为平台,用“变角色、变方式、变理念”的“三变”化解家事纠纷,努力实现调解、撤诉率上升、成讼率下降,有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变角色。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深渡法庭,大量的家事纠纷不再由法官来断,而是设立全市首个“家事帮帮团”,成员主要是由法庭所辖的8个乡镇的妇联主席组成,她们以“娘家人”的角色共同解决家事纠纷,受到百姓青睐。按照“家事小屋”纠纷办理流程,法庭受理家事纠纷后,先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彩色版、卡通款的《调解提示卡》,由乡镇妇联主席参与调解,调解和好的婚姻纠纷不再进入诉讼程序,继承、抚养、赡养等纠纷调解成功的,可选择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今年以来,共调解和好婚姻纠纷12件、调解成功其他家事纠纷64件;家事纠纷开庭率只有12%,远低于其他纠纷的开庭,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7万余元。

变方式。法庭轻说法重说理。深渡法庭的“家事小屋”利用门牌、窗帘和墙壁等,制作“和”元素,营造家和万事兴的氛围。“平常来法庭,法官都是给我们讲法律,这里不一样,鲜活地给我们讲道理、讲故事”这是很多当事人的感受。法庭将朱子治家格言张挂在显目位置,在纠纷化解开始,一般先给当事人尤其是年轻的当事人宣讲“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的无讼理念;“家事小屋”的席卡将“原被告”换成“倾诉人”,将“法官”换成“倾听者”,借助劝、退、和、容等方式,有效缓减对立情绪,让当事人在平和、舒缓和温馨的环境谈家事、排情绪、说是非、增感情,实质化解纠纷,力争握手言和。

变理念。俗话说,一代官司三代仇,如何尽量规避老百姓打官司?深渡法庭坚持“抓前段治未病”,积极能动司法,“家事小屋”与辖区所有乡镇建立家事纠纷定期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理、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每季度将重点家事纠纷受理和化解情况进行共享,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理。今年前三季度,共开展巡回审理14场,约1000余群众零距离旁听庭审。紧紧依托法庭辖区“枫桥式”无讼服务点,将家事“恶讼”的理念贯穿司法为民的全过程,利用“驻村夜访”和“幸福来敲门”,主动发现家事纠纷苗头30余件,避免22件纠纷成讼。今年以来,法庭受理各类家事纠纷同比下降17.8%,远低于其他类纠纷成讼率,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成效初显。(汪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