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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纠纷悉心调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1-03 14:47:33

宁国讯 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婚生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女子周某与男子陈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9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两名婚生子女均由父亲陈某抚养,母亲周某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2023年8月,周某诉至法院,以婚生女小陈要求随其生活为由请求变更小陈的抚养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发现小陈已年满十二周岁,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为其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避免父母的抚养权争夺对其造成不良影响,庭审前,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询问了小陈的真实意愿。小陈表示父母离婚后,她和弟弟随爷爷奶奶在农村生活,2022年才随父亲陈某到城里就读,和父亲一起居住在出租房中,父亲脾气暴躁,常与自己发生摩擦;母亲周某虽已再婚,但与母亲共同生活数月的时间内,母亲对小陈生活、学习均作出妥善安排,小陈明确表示更愿意随母亲生活。庭审中,陈某得知小陈的想法,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承办法官遂从法理情角度做陈某思想工作,释明由周某照顾更有利于小陈日后的成长生活,最终该案成功调解,双方就小陈的抚养权变更达成合意。

孩子的成长不仅需要物质上的满足,更需要精神上的投入及关怀。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角度,在考量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占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