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制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胡慧娟)“感谢董老热心调解,及时化解了困扰我女儿多年的纠纷,我们很满意!”11月7日一早,原告周某(女)委托其父亲将一面写有“高效调解情法相济 真心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了肥西县人民法院山南法庭特邀调解员董光华的手中,感谢其圆满处理原告周某和被告陈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
2016年,周某和陈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位于肥西县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归周某个人所有,陈某需无条件配合周某办理案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七年来,周某多次要求陈某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年9月,周某诉至法院。
接收该案后,董光华第一时间联系陈某,了解到陈某白天上班没时间接听电话,为了方便当事人,董光华将调解工作放到了晚上。得知陈某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是其认为《离婚协议书》是在一时冲动之下签订,且近几年陈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没时间回来,董光华从诚信和责任两个角度着手,劝说陈某放下过去,言出必行,做一个有诚信、有担当的人。同时,董光华也表示,年轻人在外打拼很不容易,抽不出空闲配合原告办理过户可以理解,但人无信不立,诉讼耗费的时间精力远远超过按约履行的成本。经过数日晚间的电话联络,最终,陈某接受了董光华的建议,并如约配合周某前往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周某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至此,案件得以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