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一大早,无为市公安局福渡派出所户籍室的电话就响起来了,“邓警官,你好!太感谢你们了,解决了我的困扰,我已返回北京上班了,特意委托别人送一面锦旗到你们户籍室,请你们接收一下。”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今年10月的一天,福渡派出所辖区居民杨某莲与爱人一起来到该所向户籍民警反映一桩心事,自己正在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符,已影响到相关福利的领取,请民警帮忙更改过来。
面对群众诉求,户籍民警便立即着手了解具体情况。经查,杨某莲,女,1974年2月4日出生,原巢湖市银屏镇人,1996年结婚,长期在外地务工,其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杨某莲意外发现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有误,为1973年1月4日。当时自己发现了这个错误,可她觉得这应该没什么大的影响,就没有及时去申请更改,但因此却给她以后的生活造成麻烦。
杨某莲在婚后购买了不少险种的保险,当初购买保险时,她使用的是一代居民身份证,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是正确的,即1974年2月4日,与现在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日期不一致。因保险档案信息与户籍信息不符,导致她无法及时享受相关的保险福利。
户籍民警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即向所负责人及无为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汇报。在福渡派出所和上级户政部门协调下,通过走访知情群众、调查取证,同时联系巢湖市公安局银屏派出所,查阅到杨某莲的原始档案,在核实杨某莲的真实年龄后,户籍民警将相关材料上报上级户政部门,完善审批手续,最后按程序帮杨某莲成功办理年龄更正业务,并为她办理了新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倪旭生 黄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