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年底,芜湖市镜湖区在全市率先启动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从精心遴选、建档立册,建章立制、固本强基,突出实效、精准履职,精益求精、激励评比四个方面努力,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中的难点、堵点逐一克服,村(居)法律顾问已逐渐发展成为该区普法先锋队、调解排头兵、百姓贴心人、村(居)智囊团。截至目前,镜湖区已建立11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群,村(居)法律顾问共加入村(居)民群156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200余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30余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41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760余场次。
一、精心遴选,建档立册。广泛发动。镜湖区司法局提前半年发布《关于建立镜湖区法律顾问志愿服务律师库的公告》,面向全市广泛发动形成声势,招募优秀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志愿服务律师库,为后续村(居)法律顾问志愿服务团队的配置提供充足的备选人选。优中选优。组建采取律师自荐和律所推荐的方式,重点侧重政治大局意识强、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素养较高的党员律师,同时注重吸纳善于与人沟通、服从司法行政机关、责任心强的年轻律师。严格把关。镜湖区司法局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选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志愿服务律师初选人员,并在镜湖区政府网、芜湖市律协网及“镜湖司法”微信平台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入选人员。高标准启动。2019年12月13日,镜湖区举办“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启动仪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宣领导小组组长魏峰参会,宣布此项工作正式启动,仪式上,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代表与村(居)代表现场签订服务协议。登记造册。区司法局对所有村(居)法律顾问登记造册,明确专人维护,实行动态管理。各街道均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库,各村(居)对法律顾问信息公示上牌。
二、建章立制,固本强基。强化组织领导。镜湖区司法局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结合工作实际和基层法律服务需求,不定期组织开展调研,听取基层和律师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予以解决。同时,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纳入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考核体系,督促各街道一把手主动担起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制度保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镜湖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镜湖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助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区财政局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区司法局印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为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设施等。明确各方责任。镜湖区在充分考虑工作实际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原先由村(居)委员会与律师签订服务协议的模式,改变为由司法行政机关、村(居)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签订三方服务合同,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责任及服务期限,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担任签约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同时负责监督和指导律师开展工作;约定村(居)委员会积极支持协助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为其提供场所和便利,并公示法律顾问信息等。抓细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系,组建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成员涵盖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村(社区)工作人员,在重要时间、重要节点,及时布置提醒开展相应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村(居)法律顾问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做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三、突出实效,精准履职。落实服务规范化。充分利用好专业人才优势,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每年至少开展2次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解读生产生活常用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最新政策措施等。普法为民便捷化。充分运用电话、微博、微信等法律服务新载体,提供在线咨询、普法信息线上推送和其他远程服务,确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服务。普遍建立微信工作群,微信群在村(居)实现全覆盖,确保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落实实体平台法律服务。依法治理普遍化。围绕中心任务,针对难点矛盾,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协助村(居)委员会审查村规民约,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主动配合基层调委会参与土地产权纠纷、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劳资纠纷等矛盾化解工作,广泛宣传宣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发挥专业智囊和监督作用。
四、精益求精,激励评比。规范考核评价。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加强对各街道考核力度。区司法局牵头制定村(居)法律顾问评价机制,重点评价其遵纪守法、普法宣传、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发挥等情况。强化正向激励。组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评选表彰工作,对表现优异、作用发挥突出的法律顾问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在各级律师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通过提供展示平台、给予政策支持等方式,充分激励律师参与的积极性,让律师想干、争干、真干。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挖掘正面典型,提炼、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利用各级媒体宣传推广,树立优秀村(居)法律顾问榜样,形成学有榜样、行有示范的工作氛围。建立淘汰制度。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动态管理,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村(居)反馈等情况对法律顾问进行综合评价,对不正确履行职责、懈怠工作任务的人员通知律所进行及时调整,对不配合的律所及时解约并全市通报。
下一步,镜湖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向前推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与基层法治实践有效融合,构建完善“润物式”普法与依法治理新模式,推动法治观念融入到基层日常生产生活,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村(居)干部基层治理的能力水平。(何昌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