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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法院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
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3-12-07 14:39:25

为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推动诉前鉴定工作,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定远县人民法院创新推进“诉前鉴定+”机制,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2023年以来,定远法院共受理诉前鉴定案件326件,已完成鉴定程序309件,并为50余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鉴定,助力相关案件优质高效办结。11月28日,该院负责鉴定工作的干警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上门为因交通事故受伤行动不便的八旬老人张某做司法鉴定,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称赞。

2022年5月,定远县炉桥镇某村的王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与83岁老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3万余元,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将王某某诉至法院。法院接收案件后转入诉前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对伤情、护理依赖等问题产生了较大的争议,调解陷入了僵局。

由于双方争议需以司法鉴定结论为依据,为明确责任,快速高效化解纠纷,该院立案庭诉调中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诉前鉴定的流程、优势,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在确定鉴定所后,该院考虑到因老人年迈且受伤行动不便,决定邀请司法鉴定所的专业人员上门做鉴定。11月28日上午,该院干警和鉴定所的专业人员来到老人王某某家中,鉴定人员结合老人病例资料,向家属了解老人的康复情况、损伤后的表现,现场对老人身体进行仔细检查并作出鉴定,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诉前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案件立案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鉴定机构就案件中涉及专业性的争议问题进行判断和分析,并提供鉴定意见的程序。把司法鉴定程序前移至诉前调解阶段,不仅缩短了案件办理期限,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通讯员 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