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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督实效 做实社区矫正检察
来源:胡杰 张应萌 阅读量:10000 2023-12-11 13:59:20

近期,歙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11月15日,在巡察过程中,检察干警通过查阅档案,询问社区矫正对象,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支付宝、微信消费记录帐单。结合公安大数据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某、肖某某,今年入矫以来多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

为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社区矫正检察效果,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检察机关听证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听证工作的指导意见》,11月30日,歙县人民检察院就罗某某、肖某某脱管是否予以处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参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方建新主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罗某某、肖某某2名社区矫正对象多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离开本县的具体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全面听取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意见。

各方一致认为罗某等2人多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情节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同意歙县人民检察院向歙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提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的监督意见。罗某某、肖某某二人也表示真诚悔过、愿意接受处罚。

此次公开听证,既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也增强了检察监督的透明度,通过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使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胡杰 张应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