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法官会亲自上门,十分感谢法院如此为我们这些老年人着想,实在是麻烦了。“70多岁的老人程某感激地说道。12月7日下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宋建忠带着法官助理、书记员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被告家门口,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该起案件是一起物业纠纷。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两被告系夫妻关系,都是合肥市某设计院的退休职工。妻子胡某因病长期卧床,生活难以自理,需要时时照顾,丈夫程某作为胡某唯一的照顾人不能离家太久,不方便到院参加庭审,且被告年纪大,不会操作电子产品,所以放弃网上开庭的方式。
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与原告沟通后,决定把庭审“搬到”距离程某家5分钟步程的设计院进行。
经过简单布置,设计院离退办的办公室变成了临时审判庭。按照庭审程序,法官释明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进行了当庭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一致协议,后续将对该起案件择期宣判。(记者 唐欢 通讯员 黄雪婷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