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怀远巡逻交警及时扑灭一起因车辆自燃而引发的火情,防止火势蔓延,最终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当日7:30,在怀远县榴城镇文明驾校门口十字路口,一辆由西向东的白色皮卡车在等信号灯时,突发自燃,由于是早高峰期,车辆较多,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此时,正在巡逻的怀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城交警中队民警路过此地,见状立即分组处置,一组拿出随车携带的灭火器灭火,另一组对事故现场实施管制,确保后续抢险车辆和人员能第一时间到达抢险现场,避免无关群众进入火灾现场围观,确保现场秩序平稳。
经过交警近10多分钟的努力,火势被扑灭,并将车辆推到路边安全地带,及时消除了道路隐患。(胡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