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徐丹)“小酒怡情,大酒伤身。”这酒喝多了人就难免控制不住自己而容易滋事生非。近日,芜湖一男子因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处罚。
12月27日凌晨,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龙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华山路轻轨站有人酒后闹事。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现场后,试图询问其名字及家庭住址等情况,但由于男子已处于醉酒状态,意识模糊,无法说清情况,于是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将该醉酒男子安置在办案区候问室醒酒,谁知该男子突然情绪激动,用力将室内的座椅拆下,疯狂砸门,并不停辱骂办案民警。处警民警辅警见状,立即合力将其控制。
第二天该男子酒醒后,经民警批评教育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如实供述了其酒后打砸派出所办案区候问室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警方依法采取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