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泾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干警坚守执行一线,加班加点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天下午5时,“执行110”值班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吴某已经返乡,现正位于蔡村镇某住宅内,要求法院立即出警。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火速出击,成功堵截被执行人吴某,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据悉,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在十多年前有生意往来,吴某拖欠张某钢材款共计三十余万元。催讨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吴某给付张某钢材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对吴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多次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吴某拒不配合。
执行法官将吴某拘传至法院后,吴某态度消极,拒不履行,在僵持了五个多小时后,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在强制措施的震慑压力和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下,吴某最终联系家人现场代其偿还申请人八万元,并对剩余案款的给付作出还款计划,由其亲属提供担保,承诺将积极筹款履行义务。(陈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