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两头黑猪,男子张某见无人认领,便将其宰杀分肉,随后失主索赔。日前,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入情入理调解、耐心细致疏导,促使剑拔弩张的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原被告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
2023年1月,张某在路上捡到两头无人看管的黑猪,经报警后仍未找到失主。张某将猪带回饲养几日后觉得力不从心,遂将两头猪送至屠宰场屠宰并将猪肉分给前来帮忙之人。当日下午,同村赵某找到张某称被杀的两头黑猪系其所养,要求张某赔偿其损失,双方争执不下协商未果,赵某遂于2023年6月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期间二人情绪均异常激动,张某辩称其所宰杀的猪并不一定为赵某所养,且以两头猪系捡来并非偷来为由拒绝赔偿赵某损失,对于两头猪的价值二人更是争得面红耳赤。
“双方是同村居住,我们最先想到的还是为他们调解缓合矛盾。”承办法官介绍,为了让双方的怨气都得到平息,承办法官多次到当地派出所、基层组织等走访调查,结合赵某提供的相关视频、猪苗购买记录等确认该两头猪确系赵某所有,并到相关部门询问了解该品种黑猪的市场价值,并将相关情况耐心告之双方,原被告都表示法院的调查结果比较专业、客观,同意协商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为避免双方见面争吵,承办法官分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向他们耐心地释法说理、情感疏导,最终被告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原告赵某也让步,双方均同意以3500元了结纠纷。张某当日便将现金带至法院,案件得以当庭妥善化解。(胡光月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