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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排污权交易“第一单”成功签约
来源:记者 梅觉明 阅读量:10000 2024-03-01 17:03:06

2月29日下午,宣城市排污权交易“第一单”正式签约,安徽虹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成交方式,成功购买宣城市锦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富余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期限5年,成交总金额20760元。

据了解,自1月1日起,我省正式施行《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类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规定,“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区域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排污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对其拥有的排污权进行出(转)让、受让、租赁、抵押等交易流转的行为”。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减少产能、转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富余的排污权均可进行转让、租赁交易。水污染物的排污权交易限在同一流域内进行,按淮河流域、长江(不含巢湖)流域、新安江流域、巢湖流域划分。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排污权有效期限以排污许可证载明时间为准,一般为5年。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保障。实行排污权交易,可有效激发企业自主减排内生动力,主动开展治污减排、工艺革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推动宣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活动现场,宣城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中心顺利完成揭牌,标志着宣城市正式成立了市级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机构,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排污权交易管理、收储、出让及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记者 梅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