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乐玥 赵珩)“特种兵”“持种兵”“特种乓”,3个品牌的椰汁孰真孰假,让人一头雾水,事实上,这些都是假冒伪劣产品……3月5日,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与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会签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异地合作,共护公共利益,而这也正缘于这起真假“椰汁案”。
异地协作 移送线索
“鸠江辖区内存在违法生产、销售‘军’字号商品(‘特种兵’椰汁)的行为,损害人民军队形象、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2023年7月,一条来自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到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手中。
“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容易使消费者与“军队”“军用物资”等特定物品相联系,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故有关部门曾发通告明令禁止线上线下销售。“特种兵”曾是湛江市某公司生产销售的著名椰汁,但由于“特种兵”一词带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无效宣告。2021年,该企业另行注册新商标,同时更换产品外包装标识,但一些不法商家依然蹭品牌热度,模仿生产“特种兵”牌椰汁。
实地调研 查明真相
受案后,鸠江区检察院从销售端口出发,倒查至辖区内源头生产企业,得知该企业曾因生产假冒“特种兵”椰汁被湛江市某公司维权,后又将产品更名为“持种兵”“特种乓”继续生产。
为增加产品“迷惑”度,该企业模仿原“特种兵”椰汁外包装,影响消费者判断,涉嫌侵害他人外观设计专利,同时违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规定。
鸠江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认真分析研判案情,与高港区检察院加强交流确定违法点,并与行政机关磋商,明确解决方案。
诉前磋商 凝聚合力
2023年8月,鸠江区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推管理部门对涉案企业开展调查,并在辖区内进行“军”字号商品专项检查,下架假冒伪劣产品。
通过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努力,2023年11月,涉案企业停止侵权行为,不再模仿、混淆“特种兵”品牌,不再生产“持种兵”“特种乓”椰汁;原“特种兵”生产企业不再就专利侵权纠纷持续申请裁决、起诉,双方就该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
该案是鸠江区检察院深入推进长三角检察协作一体化,跨区域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市场秩序规范有序的一个积极尝试。基于该案件的成功办理,两地检察院也于3月5日会签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检察业务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