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古某盗窃公司价值40余万元的货物后,被加夜班的我丈夫发现。基于两人平时关系很好,在古某的要求下,我丈夫帮助其清理了现场所有的犯罪痕迹,客观上给警方破案带来了很大障碍。请问:我丈夫是否构成犯罪?
读者:谢婷婷
谢婷婷读者:你丈夫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帮助毁灭证据罪是指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的“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沾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动机卑劣,多次进行帮助,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因帮助行为导致侦查受阻、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造成错案,影响恶劣等等。结合本案,你丈夫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廖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