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民警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时,遭到一名酒后男子的阻拦,并且辱骂执法民警,砸坏办案场所墙面。八公山警方依法果断处置,将其行政拘留,有力维护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
7月13日22时许,八公山分局新庄孜派出所接110指令称:辖区某足浴店有人闹事。出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并准备将醉酒闹事的闫某带上警车,此时,和闫某一起的张某阻拦民警带走闫某,在民警当场制止后,张某又跟随到新庄孜派出所办案区,多次强行冲撞执法办案区大门,辱骂执法民警。其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民警依法处断处置,将张某带至八公山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处理。在八公山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期间,张某又将办案中心墙面砸坏。
在接到报告报,八公山公安分局领导立即指令分局治安行动队办理,依法立案并及时开展调查取证。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张某对其酒后阻碍公安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已被八公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黄生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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