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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售卖“翻墙”软件牟利获刑
来源: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严翠 阅读量:10000 2024-07-16 17:51:04

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严翠“几十元购买翻墙软件,就可以畅游境外网站。男子通过群聊推广,售卖“翻墙”软件,非法获利近三万元。7月16日,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22年1月,还在江苏打工的26岁被告人徐某在与同事聚餐的过程中,偶然发现同事刷的短视频页面和自己的不一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徐某向同事请教如何操作,第一次接触到了“翻墙”软件。9月的一天,徐某在家上网时购买了一个“翻墙”软件,并被卖家拉进了一个QQ群,里面有各种各样卖翻墙软件的“广告”。徐某点进其中一家网站,发现可以自行购买“翻墙”软件这让徐某发现商机,只要将软件链接高价转卖就可以获取差价,稳赚不赔。

接下来,徐某通过网络群聊推送“翻墙”软件广告,客户“上钩”后就在网站内低价购买的“翻墙”软件安装包15元/每月(300G流量)或25元/月(1000G流量包)不等的套餐价格进行售卖。截案发时,徐某共非法获利27255.3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在未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未获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利用个人社交账号售卖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