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安徽法治报全媒体中心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昂)“你们送上的这份法律风险提示函很及时、很有用,能帮助我们减少经营风险……”近日,阜阳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收到肥东县检察院为其“量身定制”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时表示。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该公司一名驾驶员利用公司每趟固定提供的油量,通过故意节省油耗的方式,将油箱内截留的柴油低价出售给社会上的非法商贩。同时,该驾驶员还介绍其他同事以相同方式盗油出售并从中获利。
经核实,该驾驶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上述方式非法获利达4万余元,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涉嫌职务侵占罪。
肥东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作案长达一年半之久竟无人察觉。在向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办案人员得知,货车司机正是利用了公司管理方法不科学、监管手段不严密、技术手段受限制等多个漏洞,数次在运输过程中实施盗油行为。
考虑到物流公司在公司管理体系、业务流程监督、技术防控手段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的空间,案件办结后,肥东县检察院为该公司“量身定制”了一份《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公司从提升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建立日常倒查和回访沟通机制,切实提高自身监督管理能力。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的风险提示函内容具体详实,切合公司经营管理关键环节,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力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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