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8月12日下午,淮南市潘集区司法局平圩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
此次集中教育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部分内容,同时就《刑法》中缓刑和假释做了阐释和对比,并分别安排一名被判处缓刑和被判处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就自己对所犯罪行的感悟、矫正期间的态度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做了发言,已起到警示身边人的作用。随后司法所负责人再次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日常汇报等监督管理规定。
集中学习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镇政府公共区域开展锄草公益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回报社会的精神动力。(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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