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合肥堂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陈柏宇、向慧君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770-1771号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时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公告
安徽然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焦天梅、李小玲、宋薇、刘晓慧、高超、刘婉昀、方燕、张银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861、1863-1868、1892号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公告
上海浅阅瑜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思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婷婷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804号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8时30分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公告
上海黎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家强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617号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29日14时40分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公告
安徽壹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王亚楠、耿兰兰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2044-2045号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9日14时40分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公告
合肥阳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夏明明、庄庆芳、余静与你公司皖合蜀山劳人仲案(2024)1824-1826号案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2日16时10分在民生大厦18楼(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西南角)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65597684、65123621。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公告
张如忠:你与张祖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皖 1502 民初 530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张祖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张如忠所有的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绿城花园小区15号楼2101室(备案编号:Y201912190040号)进行评估,评估价为536100元。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徽德信安房地产土地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安徽德信安(司法)评【2024】第0090号评估报告。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的复估申请,未提交或逾期提交则视为你无异议,送达期限届满后本案将进入拍卖程序。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9日
公告
(2023)皖0123执恢869号
安徽省天富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天长市中小企业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赵士明、刘秀丽: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天富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天长市中小企业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赵士明、刘秀丽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安徽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依法裁定变更安徽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123执恢869号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
本院执行过程中已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天长市中小企业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长市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东侧天汊路南侧三处不动产及对应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安徽担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以物抵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123执恢869号之二以物抵债裁定书。
特此公告。
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公告
安徽苏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甘洪德诉你(单位)安徽苏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宜(迎江)劳人仲案(2024)88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宜(迎江)劳人仲裁(2024)88号仲裁裁决书。
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撤销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庆市迎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9月19日
遗失声明
曹述志遗失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证(编号合高新法3111),执行公务证a、执行公务证b(编号340105-108),声明作废。
上海铁路公安局蚌埠公安处民警朱红卫(警号082922)、汪淼(警号082449),警官证均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