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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风皖韵 善治长江】检察公益诉讼聚力古建保护 青阳“太平山房”重显昔日光彩
来源:李斐 齐晓迪 于迟 阅读量:10000 2024-10-17 16:32:48

10月的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所村,山水环绕,古韵悠悠。

所村西边,“太平山房”大气庄重,宛如一部厚重的历史长卷。它始建于明朝,曾是江南宗祠(陈氏公堂),后在清乾隆年间改为学馆兴办义学。1934年,方志敏率领红十军团抗日先遣队北上抗日时,曾在所村村驻扎过,指挥部就设在太平山房。

白墙、青砖、黛瓦、马头墙,辅以雕梁花窗、流檐翘角,“太平山房”承载着荣耀与传承,凝聚着先人的智慧与期望。

而这座气派的古建筑,也曾遭遇过岌岌可危的“命运”。

1986年7月,“太平山房”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时进行过一次较大规模的修缮,后多年未再进行过大修。

2020年5月,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太平山房”墙体倾斜、屋内木制结构破损严重等情况。一个月后,青阳县检察院对立案监督。

经调查,在“太平山房”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村民紧邻文物墙体搭建了两处水泥砖房,其中一间水泥砖房内堆满了木柴、木屑等易燃物品,存在消防隐患,严重影响文物安全。在“太平山房”内部,部分墙体长年失修霉变斑驳、木质横梁被虫蚁侵蚀毁损严重、房顶漆面干裂脱落、积灰厚重。

随后,一份检察建议发往主管部门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青阳县文旅局”),建议该局对“太平山房”尽快修缮,对周边与文物风貌不相协调以及危及文物安全的建筑依法处理。青阳县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请求检察机关协调地方政府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同年7月,青阳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并实地查看文物保护现状。听证会上,青阳县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文物局于2015年批复同意太平山房修缮立项,但由于设计单位机构改革被撤销、人事变动等原因,修缮工作被搁置。此后,将根据检察建议启动修缮工作,但拆迁工作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陵阳镇人民政府承诺配合青阳县文旅局做好拆除、修缮等工作。3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并建议对落实整改情况继续跟踪监督,确保“太平山房”得到充分保护,文化遗产得以传承。

当年8月,当地村委会与违章建筑所有人签订拆迁协议,并于10月拆除。青阳县文旅局申报国家资金400余万元后向社会公开招标。2021年11月“太平山房”修缮工程正式施工。2022年,“太平山房”修缮一新,重新焕发光彩。

如今,“太平山房”有了新的开始,承担起了新的使命。它已成为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陵阳镇正在深度挖掘蕴含其中的红色文化,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红色教育基地。

据了解,今年以来,青阳县人民检察院已就全县153栋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工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懿修墓”保护工作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记者 李斐 齐晓迪 于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