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晓玲 记者 吴文珍)“谢谢张法官,这么快就帮助我们集团要回货款,解决了我们两大桩烦心事!”日前,天长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张相阳以调促和,成功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获得了企业的感谢和认可。
2024年5月17日,天长某集团与上海某铝业公司签订《铝型材供货合同》,约定上海某铝业公司从天长某集团采购铝型材,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然而收到货后,上海某铝业公司却一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经多次催要后,上海某铝业公司仅支付货款500525元,仍欠货款10178311.51元未付。天长某集团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张相阳认真梳理案情,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得知未及时支付货款的原因是被告企业资金不足,且有多笔债权未收回。经研判,张相阳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遂多次电话联系两家公司负责人,从考虑诉讼成本和企业后续经营的角度出发,摆事实、讲法理、做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张相阳锲而不舍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以对外债权冲抵部分货款,剩余货款于七个月内全部偿清,并当庭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调解协议,该案圆满化解。
“我早上联系了湖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他想调解,你可同意?”“我当然愿意!”天长某集团负责人说道。在张相阳受理的案件中,天长某集团还有一起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张相阳当庭拨通了湖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从双方合作初心和解决纠纷的目的出发,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最终,湖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货款全部履行完毕,天长某集团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