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吴和他的几个工友却满脸愁容地坐在歙县人民法院深渡法庭的调解室里,与之相对的老张也是有苦难言。
2019年,老张雇请了老吴去淮南某地对一KTV进行室内装修,因工期紧,任务重,老吴便让老张帮忙多叫几个人一起去干活。老吴随即联系了几个工友,起早贪黑在工地上工作了半年之久,期间老张仅支付了部分生活费。老吴多次向老张电话、微信催讨剩余的劳务费用,老张都一拖再拖。
这一拖就是5年,老吴带去的几个工友信任老吴,才随他一起出去干活,工友知道老吴没有拿到钱,所以没有过分难为老吴。可老吴却羞赧万分,觉得愧对信任,最终选择将老张诉至歙县法院。
开庭前,承办人多次联系老张,老张也觉得特别委屈,说KTV工程自己亏了钱,发包方也没有将工程款全额付给自己,便拒绝履行老张的诉求。开庭当日,承办人召集老吴和他的几个工友一起来到调解室,老张也相对而坐。对于未付的劳务费用,老张基本认可,但认为具体数额应予以核对。承办人劝说老张,如认为案涉工程和发包方另有争议,可选择另行诉讼,但对于老吴等人的辛苦钱,应根据核对的数额尽快进行支付。
老张最终听从了承办人的意见,但也希望老吴等人能够体谅自己现在的难处,承诺调解当日支付1万元,次日再支付1万元,余款分期履行。老吴等人收到款项后,也欣然表示同意。一场漫长的追“薪”记在法庭的调处下圆满解决,次日老张也依约又支付了1万元。
近年来,歙县法院持续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好农民工的“烦薪事”,最大限度将农民工“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司法保障“防线”。(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