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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代偿“生态债”
来源:李莉 阅读量:10000 2025-04-14 15:13:56

4月8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红樱就许某某、汪某某涉嫌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涉及的劳务代偿计划落实情况,来到无为市牛埠镇东湖村民委员会,现场召开了座谈会,对该案的办理成效进行验收、总结、评议。

会上,该市牛埠镇人民政府参会人员出示了许某某、汪某某的工作登记台账,并讲述其日常工作情况。自判决生效后,许某某、汪某某就按照劳务代偿计划来到东湖村报道,协助护林员一同巡山,同时还参与当地防火宣传及卫生清扫等工作。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为确保劳务代偿计划不流于形式,实现公益保护的目的,对两人劳动任务情况进行了不定期跟进监督。截止2025年4月8日,两人已完成为期267天的公益劳动任务,这是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件以劳务代偿方式实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公益诉讼案件,不仅有效解决了执行难题,还有助于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让公益“破坏者”变成“守护者”,形成可复制,可创新的机制实践,凝聚更多合力,共护公共利益,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一直以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职能作用,持续推动落实“劳务代偿”机制,不断探索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新路径,为守护绿水青山持续贡献检察力量。(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