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继承纠纷扰亲情 行民交叉显成效
来源:洪婷婷 阅读量:10000 2025-04-15 17:04:32

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一起因家庭财产继承引发的行政登记纠纷案件,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家庭矛盾妥善解决。

该案原告刘某某系陶某某(已故)与刘某某的非婚生子,陶某某生前以个人财产投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陶某某去世后,陶某某的婚生子向行政机关申请将该企业投资人变更为自己并完成登记。原告认为该变更登记行为侵害其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登记。

鸠江区人民法院后经审理认为,此案争议核心在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认定及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属于投资人个人财产,继承发生时可按法定继承办理。刘涵作为非婚生子,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但其继承份额需结合企业性质、其他继承人情况综合认定。

最终,陶某某的婚生子同意与刘某某就企业权益分配达成和解协议,刘涵自愿撤回起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该案是法院深化"诉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面对家事纠纷与行政争议交织的复杂案件,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法律研判+亲情修复+利益衡平"的三维调解模式,既维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又保障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彰显了司法在家庭伦理与社会治理中的温度与智慧。(洪婷婷)